我的案例上法院后胜算大吗
更新时间:2005-06-27 05:51:01
问题描述:
事发起因:爸爸被3人打伤,我们到现场同对方理论,但对方老板没有道歉、语言极难听、不跟爸爸去医院。后来我们把其中1伤人者,打致头部出血,(凶器被警方带走)
警方介入:双方进院检查,对方只是皮外伤联4针,不用住院。
我爸爸身上多处被打伤,没有出血,头部受到打击道致双眼视力模糊,要留医观察。
法医到来检伤,语气极差,老是说没是没是,他的意思就是看不见的伤就是小事,没等爸爸双眼检查结果出来,就签定伤势。(这是最令人气愤,难道每个地区的法医都是这样子?)
法医的双方签定:不达到轻伤,也就是说没有刑事责任。
最后警方:要求我和对方到派出所,看能不能私下解决。
对方提出:各付各医疗费用(自己付自己)
我们提出:互相付医疗费用(帮对方付)
意见不和,没有私了。各付5000元压金在派出所,伤势复完事后解决。
如果不能私了,就是上法院。。
本人对法律不太懂,望各位有能之士帮忙,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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