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的问题是:1999年我奶奶家的平房(私房)拆迁,因无人购买,我爸爸全额付款买下,02年与奶奶办了
更新时间:2013-06-12 10:19:37
问题描述:
反映的问题是:1999年我奶奶家的平房(私房)拆迁,因无人购买,我爸爸全额付款买下,02年与奶奶办了赠与合同后办了产权证(爸爸的名字),03年因房价上涨其他兄弟姐妹到我家闹事,07年起诉我们要回房屋,一审和二审我们败诉,现在房屋产权人是奶奶,但我和爸爸的户口在此房屋里,还有中院判决书最后称:鉴于上诉人(爸爸)垫付了全部购买赠与房屋的购房款项,该房屋涉及到上诉的权益,若被上诉人对该房屋处置亦不应损害上诉人的利益,不能影响到上诉人利益的实现。双方可先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另行起诉。
想问的问题是:
1、因此房是拆迁安置房,如里面有户口,买卖需要户口人同意,如奶奶未与我们协商把房子卖了,我们是否可起诉此买卖无效?
如果买卖有效,我们要起诉奶奶吗?如果法院判我们胜诉,奶奶无钱还或去世了,我们应如何维权利益?
2、如果未买卖,因奶奶年世已高,如奶奶去世前留下遗嘱,此遗嘱是否有效?如无效,此房屋算遗产吗?如有效我们该如何维权利益?
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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