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违反公司迟到的规定开除,可以要求赔偿么?
更新时间:2013-06-07 11:07:13
问题描述:
关于考勤:公司规章制度上明确表明每次迟到、早退都扣20块钱。
可在进行员工培训得时候说,每月迟到超过5次,年度内超过3个月(包含3个月)公司有权开除;
请问这种情况合理么?如果这样被开除会有赔偿么?
中间有个小插曲:我们领导找到另一个工作上一般的哺乳期的同事,由于她工作问题,让她自己选择
是离职还是顶替我的岗位,如果顶替我的岗位就会以迟到的名义开除我,请问这样是被允许的嘛?可否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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