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中学教师,今年学校在一次会议中,安排高考监考中人员名单时,我由于上卫生间没有听到自己的名字,
更新时间:2013-06-06 20:46:54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中学教师,今年学校在一次会议中,安排高考监考中人员名单时,我由于上卫生间没有听到自己的名字,也就是不知晓,后来虽然主动通过学校专用办公系统和公示栏查阅(学校规定的工作安排专用信息发布通道)都没有发现自己的名字,结果没有准时参加考前培训会,当得知自己被列入监考名单内时,已经超过培训规定时间,我认为不是我的过错,就没有去参加培训,并且我是高三任课教师,高考共做规定属于回避对象。学校对我进行了教学事故处罚,我不服,向学校仲裁小组提出了申诉,学校也组织了仲裁会,等我到会时发现,学校所有行政干部10多人叫上4-5名教师都是仲裁委员,而校长直接定调:“处理是肯定的,只是看定啥子程度合适”。我认为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教练员,还当裁判员的仲裁方式不合理,结果可想而知,但是又不知道关于仲裁的一般性规定,特请专家给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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