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未婚生的。已四周岁。由爷爷奶奶在抚养,男方根本就没管。而且已婚又生一女。我还未婚。法官也不管男方
更新时间:2013-06-06 15:08:38
问题描述:
女儿未婚生的。已四周岁。由爷爷奶奶在抚养,男方根本就没管。而且已婚又生一女。我还未婚。法官也不管男方提供的证据有多矛盾。,一审时法官根本就不根据我这边的优势,就是因为怕男方那边上门吵闹。就以一条小孩生活习惯不宜变更就判给男方。
现我已上诉。
现在我该怎么办,各位还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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