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无证营业应该接受4200元行政处罚吗?
更新时间:2013-06-05 23:31:18
问题描述:
我的店面在广西钦州,40平米,是3月底接手的,4月初开业,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没有办证,5月30日,工商部门过来查的,让我31日去接受询问,当时我问他们是否罚款,他们没说,我也很配合地按受了询问,6月2日,他们就让我去拿处罚告知书,我一看,吓死我了,没收非法所得1200元,并处3000元罚款,然而之前我只告诉他每天大约有三四百元营业额,有时也不开张,利润大约有30%,铺租3000,他们就算出来说我有非法所得1200元,可是除开住房房租哪里还有钱啊?他们之前又没有来督促过我办证,也没有提前告知我接受询问要注意言辞准确,而且我听说像我们这种情况是首犯,只要认罪态度好,及时改正,是不会受行政处罚的。我已经这样做了,我想知道我是否应该接受我们认为是4200元的天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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