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去年10月份,临安的公司老板,请我到临安工作,从去年3月份,一直找到9月份,这个老板还
更新时间:2013-06-09 10:29:44
问题描述:
起因:
去年10月份,临安的公司老板,请我到临安工作,从去年3月份,一直找到9月份,这个老板还特意从临安到柳州来请我,面子上实在是博不过去了,就答应到临安工作,口头协议有两点,1. 薪水税后险后2万,2,每月按时发放。对方答应了,我于2012年10月初到临安开始工作。
经过:
到了临安,公司人事说按照公司规定,要压40天薪水,也就是10月份薪水要到12月10日才可以发放,由于已经到该公司上班,影响不大,默认此项。
到了12月10日,只发放了9200多薪水,跟老板提出异议,老板谈话说,剩下的1万以现金方式发放。体谅老板的繁忙,没有再次追问,但是到了1月10日,发放12月薪水时,还是发放9200多,提出异议,在2月初,发12月的薪水,将10月,11月和12月的三个月所差的薪水3万元发放给我。
公司一直没有同我签订合同,而且薪水发放不及时,故在2月底提出口头辞职,跟老板约定4月初离职。在3月10日发放1月份薪资的时候,又是发放了9200多元,公司没有任何的解释。
我于4月1日正式离职,但是公司就不发放薪资。
对方邮件不回,电话不接,短信不回。
咨询:
1. 我无法取证,跟对方老板交流都是口头协议,多次要求合同,但是对方一直拖沓。如何取证?
2. 如何取回我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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