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导致死亡,应该获得多少的赔偿费,谢谢?

更新时间:2013-06-04 17:30:59
问题描述:
车祸导致死亡,应该获得多少的赔偿费,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6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李建成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您好!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诊断费+医药费+住院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其他后续治疗费
      (二)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
      无固定收入的,1、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标准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费=护理人实际收入*护理天数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交通费=受害人+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住宿费和伙食费
      住宿费=实际发生合理住宿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伙食费=实际发生合理伙食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七)营养费
      营养费=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丧葬费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扶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人在60-74周岁之间: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十一)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表中精神损害赔偿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一般都不会太多。
      另外,各省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都不一样,你要根据你们省上公布的数据来计算。
    2013.06.04 11:54:13
    点赞
  • 徐卫东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187-0156-9937
    咨询我
    您查当地的居民收入 赔偿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二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三十三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2013.06.04 14:52:42
    点赞
  • 彭宇明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要根据死者的具体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2013.06.04 11:53:57
    点赞
  • 魏绍玲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赔偿费的因素很多,请说的详细一些,比如死者的年纪,有没有抢救等都会对赔付金额构成不确定,如需详细咨询请来电.
    2013.06.04 12:04:36
    点赞
  • 王琮玮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赔偿金、抚养未成年子女、医疗费、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均可以向侵权人主张 。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20年;
    2013.06.04 12:44:55
    点赞
  • 张万成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具体的赔偿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及受害者的年龄、户口等等,如需帮助,详细可以来电。
    2013.06.04 17:30:59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查看其他1位律师解答内容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你好,因车祸造成死亡应该赔偿多少损失?
车祸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导致死人,受害者得到赔偿费多少?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祸死亡赔偿金由多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赔偿多少?
这个问题要看死者直系家属的情况而定,你没有讲清这些,所以你可以电话与本律师取得联系。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民在交通事故中导致死亡拿到的赔偿金是多少?
你公公年纪多大了? 要看责任认定书。 单就死亡赔偿金来说六十以下,12万多,六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6119元,如果七十五岁以上一共三万来块钱。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祸造成对方死亡应赔偿多少金额?
责任划分要依据《责任认定书》确定。 本律师长期代理全国范围内疑难交通案件 欢迎来电咨询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18分钟前
阮兴军律师
近期帮助 8959 人
人家欠我钱,知道身份证号码,怎么知道住址
25分钟前
赖启徇律师
近期帮助 8647 人
您好我跟我对象都是未成年入住酒店如实登记信息后在房内发生关系违法吗
26分钟前
广东桦仁律师
近期帮助 259 人
请问找别的公司代交社保,钱给了但没给交怎么办?
27分钟前
吴滢滢律师
近期帮助 834 人
打离婚官司需要多少费用?
39分钟前
王宁刚律师
近期帮助 8130 人
我当初生了个孩子因为有重度抑郁症无法工作把孩子送人了,对方给了我一万八营养费和感谢费
40分钟前
任涌律师
近期帮助 96691 人
公司有权查婚姻状况
44分钟前
张强律师
近期帮助 25015 人
钱错汇到被法院冻结的卡上了,能追回来吗
1小时前
王瑞恒律师
近期帮助 4844 人
10的女儿被男性偷拍裙下私处.已报警,我需要起诉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