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能取保候审吗?
更新时间:2013-06-04 10:53:07
问题描述:
我父亲因被告破坏生产经营罪被逮捕。控告方说造成他们经济损失20多万。其实,首先有房产权纠纷。拍卖并没有钱物两清。当地法院在3月17日作出裁定让买受人接收房屋和附属物,有于3月21日作出司法建议书给其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买受人取得房产权证后,6月10日再用该房地产向建行抵押贷款才交清了剩下的507500元。我父亲不服,告他们恶意串通,拍卖不能成立。多年过去了,法院仍然没有明确说法,说是在处理中。后来,买受人把房产转让给了在当地法院工作的一个法官。此法官与一个药商签订了出租合同进行了经营。我父亲觉得,既然法院还在处理此案,房子产权就还不是别人的,他有权使用和出租。他就说服正在租房的药商放弃前合同,与他重新签合同。药商交了第一个月的房租2万元。但是,到了第二个月,他不愿再交。我父亲多次催他,他干脆关门不营业。我父亲便多次贴声明,又找人把声明送到他手上,告诉他不交租金就把药物搬走,但是他无动于衷。我父亲没办法,只好把他的药搬好锁好。后来,他终于把药搬走了,还给了收条。我父亲被公安局逮捕了。他今年68岁,身患多种严重疾病,血压达190.我们申请了取保候审,但是未被批准。他现被关在监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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