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购买了公司的房产,3160平购入,要求服务5年,服务期不到要求按3880元平补差价,或
更新时间:2013-06-04 09:43:31
问题描述:
2010年购买了公司的房产,3160/平购入,要求服务5年,服务期不到要求按3880元/平补差价,或者按原价考虑折旧回购。想请问律师,海口13年的房价比10年高了很多,按原价考虑折旧回购的做法是否合理,公司要求3880元/平补差价,我是否也可以要求3880元/平的价格让公司回购。谢谢! 如果按公司的协议,明显有霸王条款,当初不签订该协议不给购房 ,签此协议实属无奈!恳请各律师帮忙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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