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另外两个人含作做生意,但经营困难,经结算清楚后,同意再找投资者参股,条件是我方原有资产,新投资方
更新时间:2013-06-02 22:44:57
问题描述:
我和另外两个人含作做生意,但经营困难,经结算清楚后,同意再找投资者参股,条件是我方原有资产,新投资方带资金入股方式,但另两人找到第三方投资者加入时,瞒着本人签订了股份比例合同,而将本人原有股份侵吞了,现新合同经营者与客户出现经济纠纷,客户将本人亦作为股东追讨,请问我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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