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晚20时左右,我妻子与同事聚会完回家,自东向西驾驶非机动车(电瓶车),路口向右转弯,由同
更新时间:2013-06-01 11:10:59
问题描述:
5月28日,晚20时左右,我妻子与同事聚会完回家,自东向西驾驶非机动车(电瓶车),路口向右转弯,由同方向后面开来一辆非机动车(电瓶车)撞到我妻子车上,事故发生。我妻子无事,对方撞伤,后去医院检查为骨折(费用由我妻子出),对方要求索赔,我妻子未答应,报警后,通过俩方笔录,交警判定我妻子突然右转,为主要责任。第2天处理,对方要求5000赔偿。我妻子未签字,待处理中。(我妻子与同事聚会喝了些酒)请问尊敬的律师,这样的判罚,或者这样的赔偿是否合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