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一个销售广东燃具的店,因合伙人在经营中产生了分歧,故新店一个月后甩卖
更新时间:2013-05-31 13:04:2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一个销售广东燃具的店,因合伙人在经营中产生了分歧,故新店一个月后甩卖样品不做了,本店的样品都是开店时向代理商买的实体物,当把样品处理给顾客后,通知代理商送货安装,可代理商不管不顾,请问我作为是代理商的客户,买了代理商的商品,他难道就可以拒接安装了吗?我们相互定有一年的合同,在合同中注明送货安装顾客购买此品牌的商品、代理商是免费送安。但现特殊情况无法继续经营我们也没违反合同条款。我们交有定金2000元也不会叫代理商退回。介于此情况对方不理不采,我们怎么办呢?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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