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的房子是250万,做低房价到160万+90万装修补偿款,在国五条出来前审税完毕,我们巳付了18
更新时间:2013-05-30 10:30:03
问题描述:
我们买的房子是250万,做低房价到160万+90万装修补偿款,在国五条出来前审税完毕,我们巳付了180万现金,合同约定房东新房还在装修在还要住半年,过二月付5万,交房时再付5万,贷款也办好就等房东去银行办卡签字,过户后就会放款。可是房东迟迟不肯签字,一开始说让我们付出来6万就过户,答应了之后过二天又说要全款付款,大概是房价涨了想找理由反悔。她住半年按这小区租金就要三四万了,再说住半年水电煤,物业费停车费也要不少钱,总要留点以防万一吧。就是我全款付清了之后我都怕房东又找理由不肯过户要推翻合同
现在房东威胁我们说不给她另外4万付了,他就去税务所自己承认做低房价,然后把我们的交易搞砸,当初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留十万是她自己同意的,后来说留4万让我们付6万也是她说的,反正一步步改来改去都是她在说。。
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