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服务员,去饭店应聘的时候没有签合同,试用期7天,7天内自己走没有工资,他们让我们走有工资,
更新时间:2013-05-28 09:20:18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服务员,去饭店应聘的时候没有签合同,试用期7天,7天内自己走没有工资,他们让我们走有工资,而且饭店也没告诉我半年内不许辞职,干了俩个月后因为个人问题要辞职,可是老板说半年内不能辞职,还说如果要走就扣7天试用期的工资,请问饭店这样做合理吗?是否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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