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村委会收取我1500元说给我划宅基地,并开具了盖有村委会公章的收据。然而至今16年依旧未给
更新时间:2013-05-27 10:25:44
问题描述:
1997年村委会收取我1500元说给我划宅基地,并开具了盖有村委会公章的收据。然而至今16年依旧未给我宅基地。直接导致我16年来一直以租房居住,仅房租一项开支就达数万元。 请问 村委会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村委会是否应当赔偿我的租房费用?我的宅基地还能给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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