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王某的麻烦事
更新时间:2013-05-26 12:21:18
问题描述:
孙某(系魏某未办理登记的爱人)将10W元作为借款转入魏某账号,魏某当时未给孙某写借条.(转入日期2012年9月27日),生活当中孙某和魏某在王某(魏某的兄弟)工厂里上班,后来孙某和魏某协商入伙王某的工厂(个体户).经三方共同协商后并签写了协议,孙某于11月7日至11月15日分2次从银行转帐20W元给王某。孙某和魏某同王某协商后三方同意将上述30W元作为孙某和魏某入伙的资金,2012年11月7日至2013年1月29日期间孙某和魏某分得王某给予其应所得利润约10W元,两个月后孙某和魏某沟通提出想退伙,孙某让魏某将上述款30W元入伙资金由魏某给孙某签写借条,(同时孙某将与王某的合伙所有权益转交由魏某,无书面说明,),魏某出于婚姻的考虑于2013年1月20日给孙某签写了一张:借款现金30W元,每月支付利息1500元的借条,并且每月按时支付利息。孙某于2013年1月29日(在没有通过和王某协商的情况下)给王某出具了终止合伙协议的声明,孙某并对终止合伙协议无任何异议。
这种情形下魏某和孙某的借贷关系成立? 魏某需要承担兑现?此种形式的借贷关系算是伪造 ?
王某与孙某和魏某的合伙协议还有效 ? 王某可以追究孙某和魏某的责任吗 ? 王某应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
合作协议
王某和孙某,魏某共同投资合作经营工厂事宜
1:王某将经营收益权和生产用设备物品转让50%给孙某,(魏某投入分家所得生产设备)(及共同经营).盈亏(孙某和魏某)占50%所有权。
2:孙某,出资ą300000万元叁拾万元魏某(投入分家所得生产设备)给王某作为投入差额补偿。厂房由王某免费提供使用。
3:自签写日期开始厂内所有生产用料,设备,物品,产品及账户余额及外欠款平均分配(按照清单平分各自享有百分之五十)。
4:王某负责经营业务和生产安排,发展建议(因其有着多年的经营经验,样品设计开发,外销业务实际经验。),孙某,魏某负责财务管理和采购。(财务收支账户户头是孙某,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将停止其账户。)
5:日后厂里所有发展经营投资和盈亏由双方共同协商,平均负责。
6:此协议终止日期由亲情协商决定。
王某
孙某
魏某
201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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