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纠纷
更新时间:2013-05-26 20:20:22
问题描述:
公司因经营不善目前在一个个的裁员。劳动合同到2012年年底已经到期(签的两份合同都在公司手里),2013年至今未签合同。
有一个已被裁掉的员工诉讼至劳动仲裁,因没有证据证明合同没签(公司提供了假合同)没办法获得赔偿。想请问的是:
1、公司现在只有10个人,我们5个人去作证,是不是就能直接证明没签合同的事实,而不用其他证据?
2、进公司三年多,一直以来公司只交三金,请问能让公司补交公积金吗?
3、如果去作证的话,等于和公司翻脸,我们能不能直接用公司已申请破产问公司要遣散费?(已申请破产,怕公司为难克扣,直接辞职的话就拿不到一年一个月的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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