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我给原告支付2万元,孩子归我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我350元小孩生活费,但是至今原告也没有把小孩3
更新时间:2013-05-24 12:09:37
问题描述:
一审判决我给原告支付2万元,孩子归我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我350元小孩生活费,但是至今原告也没有把小孩3万元保险单给我并且投保人还是原告的名字。现在原告又去执行厅,要求让我支付2万元赔偿费用。请问我可否要求原告把保单归还我并且更名,我再给其付2万元赔偿费用呢?还有就是从判决之日起原告重来没有支付过350元小孩的生活费,以后我不可能每月都追着原告要吧,有没有一次性支付比如1年或者2年的费用呢?或者随着物价上涨,我能否提高小孩每月350元的生活费呢?或者改变小孩的监护权由原告抚养呢?其实就是想和原该彻底了断,不想断断续续的纠结着,请律师给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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