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合同不交社保
更新时间:2013-05-22 12:35:51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2013年3月到现在这个公司上班的,4月转正之后一直没有签合同,也不给办社保,前两天公司让我离职,给的理由是“缩编”,我说“请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结果第二天又给我说“不用走了,想呆到什么时候就呆到什么时候”。我觉得很没意思,想离职,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仲裁,申请双倍工资和社保的赔偿?是从三月开始还是转正之后的4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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