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相关问题
更新时间:2013-05-22 10:40:0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有个相关的交通事故的问题想咨询您一下:我父亲骑电瓶车与一辆货车相撞,交警判定对方全责。目前我父亲仍在医院治疗,已花费9000余元,其中6000由对方垫付,对方在垫付6000元后要求我们跟他签一个简易流程的申请,他交一万元押金把车提走,我们没同意,因为办案交警让我们写的纸上面有一条说如果签了这个简易程序后我父亲的病情有变化一切后果自负。说是因为他们规定超过两万元医疗费的必须走普通程序,所以我们没有签字,要求走普通程序。对方现在意思是说不再垫付医药费了,我想请问下我们自己垫付的话到处理的时候是对方的保险公司会直接赔付给我们吗?还是赔付到交警队再交给我们?还是是赔付给对方车主的?另外我父亲现在是脑震荡、面部粉碎性骨折,这个能做伤残鉴定吗?如果委托律师处理这个事情大概需要多少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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