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父母的出资可以看作是赠与。请问各位大律师,她说得对吗?这张借条有法律效应吗?
更新时间:2004-04-06 07:03:01
问题描述:
99年因买房子,在父母处借款6万元,当时已经结婚。2002年因妻子和母亲产生矛盾,母亲一气之下,让我们补写了借条,借条上有我和妻子的签字。但妻子签的不是她当时使用的名字,而是以前曾经使用过的名字。现在,我和妻子闹离婚,妻子说她不会还这借款,因为父母的出资可以看作是赠与。请问各位大律师,她说得对吗?这张借条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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