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交房问题
更新时间:2013-05-20 15:08:15
问题描述:
我在本市河东区购买了一套精装的商住两用房,房本上注明性质是酒店式公寓,2012年12月份开发商以挂号信形式要我去收房,我按时去收房,在收房办理现场我对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及质量保证书中相关事项空缺提出异议,并向当场工作人员提出咨询,另要求开发商出示竣工备案登记表,开发商人员最终以可能是工作失误为由要求我回来听通知再验房,至今日,开发商未与我取得联系。我的问题是:第一,酒店式公寓是否适用天津市商品房入住许可证的规定?第二,酒店式公寓是否适用天津市商品房竣工备案表的规定?第三,上述这种情况开发商是否涉嫌逾期交房?第四,如果我要申诉我的权利,我要收集哪些必要证据?诚意找律师起诉,请您详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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