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我们是单位,一审判决我们承担的数额可以接受,当时就是有一项后续治疗费用未获得法院支
更新时间:2013-05-17 21:21:01
问题描述: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我们是单位,一审判决我们承担的数额可以接受,当时就是有一项后续治疗费用未获得法院支持,公司担心以后会再有治疗费用,想一次性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想二审上诉调解解决后续治疗费用问题,请问即使二审调解书注明双方之间再无任何任何债权债务关系且注明以后***与我司再无任何关系,要是真的再有治疗费用发生,当事人再诉到法院,我司可以用当时的调解书书条款抗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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