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常州一家日资企业的,公司经营不善,要裁员。
更新时间:2013-05-13 14:58:15
问题描述:
我是常州一家日资企业的,公司经营不善,要裁员。
4月19日的时候把公司所有员工叫到一起召开了一次所谓的裁员通知会,并跟我们说办公室的人员只是听听,跟生产线上的员工不同,不算通知,我们要到后面才通知的,然后骗我们签下了签到记录。会议过后就把生产线的员工给裁了,赔偿了1个月的为提前通知金加N+1的工资。
现在是5月11日了,轮到办公室了,居然无耻的说4月19日的通知也包括我们在内,说等我们走的时候除了N+1什么都不赔,现在我们连什么时候走都不知道。
不知道有没有懂法律的香油,我想问的是:
1、我们之前的签字算不算欺诈?
2、现在有了我们的签字,是不是他们想我们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
3、如果签字有效我们是不是可以根据他4月19日的通知5月19日直接问他要赔偿然后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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