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女青年王某经人介绍相识,2007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有存款及物品折合人民币6万元。20
更新时间:2013-05-12 15:42:31
问题描述:
张某与女青年王某经人介绍相识,2007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有存款及物品折合人民币6万元。2008年3月,王某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审理,2008年6月8日一审判决准予离婚。6月9日,张某因车祸丧生。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3万元(张某生前未指定受益人)。张某父母与王某为财产分割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问:张某遗产数额为多少?2 王某是否有权参与分割遗产,为什麽?3 本案中遗产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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