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与天津大学签订了一份关于公司员工在天津大学网络教育平台上学习的合同,采取的是分期付款每
更新时间:2013-05-11 14:33:56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们公司与天津大学签订了一份关于公司员工在天津大学网络教育平台上学习的合同,采取的是分期付款每月280,每学期为1400,现在有部分员工不想读下去了,现在有部分员工不想读下去了,离开始学习到现在已经有好几个月了,公司才发了一份文件,文件主要有3点 1、由于离职而退学的员工,公司可为员工申请转为天大网络教育平台,还继续享受公司在网络教育上的优惠,但是公司自主研发的课程就不能再学下去。2、非离职而退学的员工,请餐厅经理与员工沟通,以避免公司造成损失。3还继续就读的员工,在接下来的分期付款中若提出退学,需要向学习中心补交1400元余下的差额,否则不准退学。 这份文件如果在我们缴纳学费之前下达的话,我觉得还合理,可是这是在我们都读了好几个月了 看到退学的人多了 才下达的。我想请问一下,这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么?如果不合法,我们将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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