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先在滕州一工地施工。我所负责的项目,是包工头挂靠一家有施工资质的正规单位所承揽的。虽未签
更新时间:2013-05-11 13:02:23
问题描述:
你好,本人原先在滕州一工地施工。我所负责的项目,是包工头挂靠一家有施工资质的正规单位所承揽的。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在整个施工过程当中,本人匀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对外衔接及对内管理;且绝大多数相关文件都是本人签名。如今包工头跑路,至今拖欠我们工资未发放。请问,原挂靠单位或业主单位是否应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在此情况下是否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如若不然,我们该如何才能要回自己的血汗钱?敬请告之。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