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某涉嫌以坐牢以为动机抢劫出租汽车的案件究竟如何定性和处理?
更新时间:2013-05-06 13:56:35
问题描述:
犯罪嫌疑人沈某某,男,39岁,汉族,安徽省芜湖市人,初中文化,租住在**村。去年5月份,犯罪嫌疑人沈某某与其妻离婚后,房产被判归其妻所有,其儿子沈**随其前妻生活,对自己独自生活越来越感到悲观失望。8月22日晚8时许,犯罪嫌疑人沈某某当晚喝了近一斤白酒后,将其随其前妻一起生活的儿子沈**(13岁,市某中学学生)喊到自己的住处说:“自己不能和你在一起生活,活着没有意思,你要好好学习,我要准备坐牢了!”待其儿子沈**回家后,当晚10时许,犯罪嫌疑人沈某某携带一把菜刀走到**附近,上了杨**驾驶的出租车要其往**方向开。没开多远,犯罪嫌疑人沈某某拿出事先携带的菜刀对出租汽车司机杨**说:“兄弟,你今晚倒霉了!”被害人杨**十分害怕忙踩了刹车后打开车门跳下车。犯罪嫌疑人沈某某见状立即坐到驾驶座上,驾车往前开,后车在某公司附近熄火后停下。被害人杨**跳下车后立即报警,开发公安分局接警后,很快将在停着的出租车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某抓获,并扣押了其所持的一把菜刀。犯罪嫌疑人沈某某归案后供述:“之所以抢出租车,是因为活得太累,心理负担太重,目的是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坐牢之所以在被害人杨**跳车后将出租车开走,主要想想过过车瘾,其实并不想占有出租车。”被害人在接受检察机关询问时也说:“自己的100多元钱放在车子方向盘下面,车子取回时,发现钱一分不少。”请问沈某某构成何罪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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