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母子父子断绝关系,子女还有义务赡养吗?
更新时间:2013-05-08 18:40:15
问题描述:
我今年22岁,父母在我3岁离异,各自重组家庭有了孩子。父亲支付过我3年的大学费用和电脑(共计34000左右),母亲支付2年的大学生活费和相机费(14000左右)除此之外没有给过我任何生活费,我被判给母亲,但从小父母不过问,在姥姥家长大,初三由姨妈家照顾,除了以上的这些费用,其他(吃穿学杂费)都是姥姥姨妈家供给。父母不但没有抚养我,还在精神上给我造成各种压力。先是父亲那方传言我的风言风语,然后今天母亲因为某些事情(因为多年在姨妈姨夫家住,所以改口为爸妈,但亲生父母我也喊爸妈)说出断绝关系的话来,给我的精神造成莫大伤害,本身和父母就没有什么感情,现在都撕破脸皮了,所以想咨询如题的问题。若是父母都同意断绝关系,该走什么样的程序呢?若父母不同意又该怎么办呢。论道德我实在是不甘心赡养父母,他们不但没把我当成自己的孩子,还在精神上给我造成各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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