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撞伤小孩,导致孩子右腿小腿骨折
更新时间:2013-05-04 17:59:15
问题描述:
11岁孩子在公交车站附近过马路,前面的路口是红灯,从两辆公交车之间走出,一只脚将要踏上人行道上时,被旁边的一辆电动车撞倒,跌坐在人行道上,车的前轮压到了孩子右腿小腿上,导致右腿小腿双骨骨折。当时孩子监护人不在场,事后孩子立即通知监护人,监护人立即赶赴现场,拨打120将孩子送往医院。在医院给孩子挂号时,肇事者逃逸,随后监护人立即报警立案,肇事者的母亲随后也报了案,带肇事者自首。孩子做完手术后,肇事方只支付了5000元,现在孩子一次手术费用已经支付13000元,半年后还要做二次手术。双方经交警部门协调处理,但肇事方不愿再支付任何费用,交警部门也认定肇事者负主要责任。请问受害方如何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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