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发生婚外情,怎样才能取证?怎样获得赔偿?
更新时间:2008-04-01 22:33:38
问题描述:
2004年丈夫和按摩小姐发生婚外情,并与她和朋友一起开按摩店。在家庭纠纷中,我曾在同学、同事家居住短暂日子,而他带她在家居住。楼下的朋友们觉得欺人太甚,三个女人敲开了家门,晚上10点多钟把他们从家中赶出。他们在外同居至今。本来打算能和平商量解决,但这段日子,他们逼得很紧,给我的QQ发信息,侮辱我在舞厅鬼混,说我又做婊子又立牌坊。我无法忍受他们的侮辱,而且事情也拖了一年多,想解决问题。请问,怎样才能取得他们婚外情的证据?他们在我家中用摄像头照的两人照片文件能不能算?楼下的人能不能作为证人?是否要取得他们现同居地的地址?这是否能请求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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