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在龙马潭区,现在有小孩了,为了孩子有个更好的生
更新时间:2013-04-29 20:57:40
问题描述: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在**区,现在有小孩了,为了孩子有个更好的生长环境我想在市区购买一套商品房,可以先离婚把经适房过户到妻子名下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在离婚后再买商品房,然后再复婚那这套商品房利息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呢?望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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