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经营股份
更新时间:2013-04-28 21:23:24
问题描述:
因为股东之间的矛盾,申请离职,大股东已不做不退还股金,工资发放时也不给分红,该怎么办,还有自己当时没有预计到后果,一份不正规的合同里说“两年内不得无故退股,人在股份在,在正常盈利可协商处理,”现在店每月都可以盈利,只是相对盈利不多,股东矛盾是一方面,还有就是大股东总是以各种借口支钱,随意的提拔内部亲属为高职务人员,股金10%为12000,上月他们10%分红3000多,这个分红他没有给我,原来的底薪1500给他们说成补贴也不给,他们的草打合同没有说明底薪,现在还恶语相对,还有要说明,内部消息他工商局有人,每月有份子钱的,这个分店里面没有营业执照,挂的是总店的,导致我去劳动局找不到说法,我想知道法院申诉有多大把握,我们夫妻两个没有什么钱,也没有关系,靠我们自己也拿不到钱,希望专家们给予方案,定会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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