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个已退休的老人,因为负责单位退休老人的广场舞教学,还有就是和她同在一个舞蹈学习,教学的
更新时间:2013-04-28 11:26:1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个已退休的老人,因为负责单位退休老人的广场舞教学,还有就是和她同在一个舞蹈学习,教学的是个男老师,可能因为她约老师出去吃饭等,老师不去,她就用手机发了几十条短信诽谤侮辱我,说我和老师有染;还诅咒我死,语言极其下流、恶毒。她从去年11月份就开始短信骚扰,我找单位领导解决,也把她丈夫叫来,她丈夫说她脑子有病,要我别计较,我一直就没有搭理过她,春节期间在网上也发了消息诽谤我,我也没有回话,也许是我一直忍让,3月30日-4月1日这三天发了20多条手机短信,我气愤极了,把短信都转给领导,领导又叫来她丈夫,(主要是这女的脾气暴躁,好泼的,领导怕她吵闹),这次她丈夫说她没有病,要我告法院,我也觉得我只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基本人生权力就到法院起诉了。法院传票通知是5月8号开庭,但领导说她是手机短信针对我一个人发的,对我没有造成很坏影响,可能不一定胜诉。但从她去年11月到现在快半年的时间里,我真的好生气,一个年过半百的女人被她这样侮辱,我真的气得寝食难安,好多老年活动也无心参加,特别是这次的20多条下流短信,气得平时血压正常的我一下高到170,每天头痛头晕。我现在真的痛苦极了,虽然坚信法律是公正的,但还是很担心,怕万一象领导说的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这个情况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并给予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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