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住宅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
更新时间:2013-04-22 19:52:32
问题描述:
我的房子是一楼,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由于是经济适用房,六层楼的楼间距只有十五米,采光和日照严重不足,最近县物价部门以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可以划拨为由, 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在我家阳台外四米的地方,建了个三米多高的板房,说是便民服务,卖菜的,我多次找物价城建物业部门,还找了分管工作的副县长,他们都认为板房建的合理合法,我明知道他们侵害了我的土地使用权,想起诉他们,请问,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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