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宗农村土地纠纷案的原告我的土地在2004年第二轮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时,因不在家,不知情,被
更新时间:2013-04-17 00:26:41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宗农村土地纠纷案的原告 我的土地 在2004年第二轮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时,因不在家,不知情,被全部写在了另一个农户的承包合同中.经一 二审,胜诉,办了经营权证.但是不久被告找个作伪证,经检方抗诉,高院撤销了我的原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法院直接驳回我的起诉,我上诉到高院仍是驳回起诉.驳回的理由 很简单,说我不是以农户起诉,是以个人名义起诉.我是农户户主,理所当然的土地经营户代表.对方抗诉的证据在一 二审都拿出来 是被推翻了的伪证.是在我一审庭审后找个人写的伪证 且自相矛盾.我想 法院维持我原审判决,即判被告土地承包合同中属于我的部分土地无效,立即归还于我.因为我一直耕作管理的.现只是在承包合同和证上是他的.我现在应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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