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对账单可以起诉吗?
更新时间:2013-04-14 22:54:48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供应商,2010年到2012年止,我一直给一家企业供配件,有的时候我自己送货到对方公司仓库,有时我通过快递给对方公司,平时每月与对方公司财务对账,我们双方从不签字盖章,对方公司也每月付我一点货款,但都有余留货款,2012年8月份,我们停止合作,双方也对了平时的流水账,注明发货日期,数量,金额,余款为19万多。但双方都未签字盖章。我到现在要过好几次了,对方都不给,我现在可以起诉吗?我现在只有平时的快递单和送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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