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组与公司股东订立的合同,其他股东可以主张解除吗
更新时间:2013-04-15 09:22:56
问题描述:
公司清算组与公司股东A订立了财产转让合同,款项为110万元。股东A仅履行30万元,后清算组向股东A发出催告,要求其10日内履行完毕,股东A几个月后又履行了30万,尚有50万未支付。股东B诉至法院要求解散该合同,可否?
另外该公司清算组若要行使解除权 有无时限限制?合同法56条关于除斥期间的应用怎么看?程序如何,直接向股东A发出解除该合同的函就可以了么?要是清算组一直未发解除函,该合同还是一直生效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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