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深圳打工,本是和别人租了三楼的房子,由于一些原因,别人不合租,他就租了五楼的房子,却发现三楼
更新时间:2013-04-13 20:37:03
问题描述:
我弟弟在深圳打工,本是和别人租了三楼的房子,由于一些原因,别人不合租,他就租了五楼的房子,却发现三楼钥匙可以开五楼门,他就想试这钥匙可以开几家门,就开了人家的门,开了门之后又出去,没拿别人任何东西,也没伤害别人,别人报警了,警局资料显示是盗窃罪,并说要走程序,要上法庭,请问有这么严重吗?盗窃罪是这样定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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