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拖欠原始业主租金,致原始业主发公告封店。并且商场管理不善生意惨淡,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3-04-14 20:00:3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有件事想咨询,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在**家门面经营女装,我们进场就交了3万元进场费,交了一个季度的押金。我们经营者先后跟商场签订了合同,说免租三个月,合同都强制性的签订2012年九月一号开业,实际情况是十月一号开业的,我的门面是十月十六号签订合同的,也被强制签订九月一号开业。,第二个问题就是上个季度的门面费我们经营户全都交给了商场,他承诺给我们做广告,可我们交了2012-12-3月一个季度的租金后却还是没有任何营销策略,今年二月份我们经营户在商场的大门却看到了原始业主贴的公告,称我们商场从2012-12至今的租金都没交,已经严重违约了,要对我们商场采取封门措施,这时我们才知道原来商场一直都欠原始业主的门面费,本来到今年三月我们又要交这个季度的门面费了,可我们觉得吴总都不是一个诚信的人,我们交了租金还是担心原始业主会封门,所以我们也不敢交了,商场对我们没交租的业主停水快一个月了,停电也有十来天了,导致我们经营者不能正常营业,现在整个商场除了及个别交了租的商户在几乎瘫痪的商场守着自己的店, 我们真是所有的商户都欲哭无泪,希望律师能帮帮我们老百姓,维护我们的权益。恳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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