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一方严重违约该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3-04-13 20:44:28
问题描述:
本人于本年度3月底与河南一饮料公司签署协议,代理该公司的产品在甘肃庆阳市售卖。当场交纳2000元定金并与该公司西北区域负责人签署协议,作为该公司在甘肃庆阳市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一周后给其公司所提供的账户打齐发货所需剩余款项。
5日后,接到该公司内勤电话,此人以本地区已有代理商为由要求返还货款,终止合作。然本人为准备代理该产品已经投入的其他相关费用(仓库、货车等。)。因此拒绝了其要求。
我想咨询的是,如果对此提起法律诉讼,胜诉的几率有多大,其他已经因为该产品投入的费用能不能要求该公司进行赔偿,包括误工费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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