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性A与男性B属自由恋爱,现已领证结婚生活3年,有1女儿2周岁。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父母聘礼5万元
更新时间:2013-04-12 13:17:06
问题描述:
某女性A与男性B属自由恋爱,现已领证结婚生活3年,有1女儿2周岁。
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父母聘礼5万元,结婚1个月后,A与B 计划在乡镇上买间商品房开间小店,由于资金不够,故男方找女方商量,让女方A去找岳母借用聘礼钱4万,称以后会归还,并写下借条为据。现A与B因婚后感情破裂已分居半年.
问题一:若A和B离婚,女方A能否要回4万元的聘礼?若B不还钱,A应该怎么办?男方B所写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问题二:2人婚后买商品房共花费5.5万(其中4万是聘礼),现房子已升值为8万,若A和B离婚,除了要回4万聘礼,房子是否也有女方一半?若房子留给男方,那女方可否要求男方将房子升值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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