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赌博欠下刘某23000元,刘某以开设茶楼为名义,暗则招赌,在赌博过程中收取费用,只要认识刘某的人
更新时间:2013-04-11 15:20:03
问题描述:
因为赌博欠下刘某23000元,刘某以开设茶楼为名义,暗则招赌,在赌博过程中收取费用,只要认识刘某的人可以向刘某借钱做为赌资。我这23000元有借下的 ,也有和别人赌牌大小,由刘某担保,输钱后打成借条,还有是刘某直接参与赌博开设骗局《我跟刘某借钱,有被刘某以有问题的赌具下输给刘某,最后给写借条》。刘某以我给些的借条向法院起诉,法官要调解,我说我有和刘某的通话录音可以证明是赌债,可是法官说:假如证据不充足的话,要连本代利支付。迫于压力当时调解成在三个月以内还13000,超过三个月要还23000.我 一直没有还,感觉不 服,随向上级法院请求再审?请问上级法院能不能撤销县级法院的调解书?再这这官司我能赢吗?另刘某已将此案交给县级法院的执行庭》《 最后请问此事我应如何解决?下借据经法院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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