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4岁,工作34年龄了,是有毒有害工种,单位主要领导在3月6日找我谈话说我55岁可退休了,用我
更新时间:2013-04-11 16:07:38
问题描述:
我今年54岁,工作34年龄了,是有毒有害工种,单位主要领导在3月6日找我谈话说我55岁可退休了,用我基本工资打八折来解除我无固定期的合同,经过我与单位协商不成后,单位在3月15日巳发解除合同通知书给我,通知书是在协商之前我拿到,现在单位认为协商不成可以要求我上岗,我说巳不可能了,因为家人同事都是知道了,请问单位是否可反悔呢、通知书发出到4月15日要一个月了过渡协商期,过了后我该怎么处理,谢谢各位律书帮忙出点子,我要求单位按劳动法赔偿金,因为单位违法单方面解除我的合同,请问是否可参照第87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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