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与公司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上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但到转正期时公司却没为我即时办
更新时间:2013-04-09 18:55:37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与公司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上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但到转正期时公司却没为我即时办理转正手续。现在是试用期过后的第17天,公司要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动关系。而且并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我,我提出要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合理不?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