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与商场有2年的合同期(2013.9.282014.9.28),我们交了三个月的押金及租金,其中
更新时间:2013-04-07 17:13:36
问题描述:
租户与商场有2年的合同期(2013.9.28-2014.9.28),我们交了三个月的押金及租金,其中(2013.1.30-2013.10.28)是免租期,但是现在商场的自营店和员工早已被他们撤场,极大的影响了我们的生意,而且现在他要把我们整个商场移交给另外一个不熟知的市场管理,试问我们要求商场赔偿我们的租金及押金,是否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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