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规定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我妹妹这样的情况算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吗?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吗?
更新时间:2013-04-04 09:04:11
问题描述:
继承法规定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我妹妹在海淀区有一套产权房(是我父亲单位的房改房,我父亲让我妹妹买下了,我妹妹一直把它出租着);我妹妹在丰台区有一套承租房(房子是我父亲单位的,承租人是我父亲,她把自己的家安在那里),她的丈夫在其单位分有住房(房改房),但是她和她的儿子一直在我父母家居住。请问:我妹妹这样的情况算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吗?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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