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接到广东省人事厅调令和丈夫一同调动广州某高校,可学校只解决我丈夫的工作,拒绝接收我,我便
更新时间:2013-04-03 18:17:29
问题描述:
2001年我接到广东省人事厅调令和丈夫一同调动广州某高校,可学校只解决我丈夫的工作,拒绝接收我,我便失业了,失去了我的事业编制。于是我参加该校的应聘,入了社保。最近因为无法确认我之前的工龄问题,我去信访,信访的结果是:我因为调入该校时两个月内没去报到视同自己放弃事业编制。当时是它们不给我编制,现在说我自己放弃的。他们当时的做法合法吗?这关系到我的养老,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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