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05-06-09 22:25:01
问题描述:
我于2003年12月初在当地从别人手中转让了一个门面,并口头告知了房屋责任人副队长黄惠娥,房屋是当地村民组九队的公有财产。2003年12月12日我与队上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3年,黄在上面签了字,同时还签上了原正队长彭合云的名字,当时我提出异议,但他说没关系,只在我的房租每月按时交就行了,要说明的是,队上与原承租人签的有效合同上也有他的签名,字迹完全相同。事后我才知道,这个人其实是黄的老公,但就门面的事一直都是他出面的,每月的房租也是他一人来收,签的都是黄的名字(有收条),以前也一直是这样,所以我也没在意。相安无事了一年后,今年4月15日队上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与一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拆房协议,并书面通知我在5月12日前搬走且不赔偿我任何损失。更气人的是,现在队上根本不承认与我签合同一事,只承认与前承租人签的租期到2005年5月12日止的合同。我想问的是,是否可以认为队上授权给黄来管理门面?黄的老公代签有没有效?如果队上否认我转让门面时通知了他们,那这一年多来的租金都是由我来支付且他们都无异议,是否可以认为他们已经承认收到通知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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